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检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附6:

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


  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指捕杀、处理病、死禽的人员,在禽流感疫区进行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有关职业暴露人员。
  一、防护用品
  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1.防护服:一次性使用的防护服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
  2.防护口罩: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
  3.防护眼镜: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溅性能,弹力带佩戴。
  4.手套: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
  5.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6.长筒胶鞋。
  7.医用工作服。
  8.医用工作帽。
  二、防护用品的穿脱顺序
  1.穿戴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戴口罩,一只手托着口罩,扣于面部适当的部位,另一只手将口罩带戴在合适的部位,压紧鼻夹,紧贴于鼻梁处。在此过程中,双手不接触面部任何部位。
  步骤2:戴帽子,戴帽子时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步骤3:穿防护服。
  步骤4:戴上防护镜,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步骤5:穿上鞋套或胶鞋。
  步骤6:戴上手套,将手套套在防护服袖口外面。
  2.脱掉防护用品顺序
  步骤1:摘下防护镜,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2:脱掉防护服,将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
  步骤3:摘掉手套,一次性手套应将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橡胶手套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4:将手指反掏进帽子,将帽子轻轻摘,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
  步骤5:脱下鞋套或胶鞋,将鞋套反面朝外,放入黄色塑料袋中,将胶鞋放入消毒液中。
  步骤6:摘口罩,一手按住口罩,另一只手将口罩带摘下,放入黄色塑料袋中,注意双手不接触面部。
  三、分级防护原则
  各级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医院或疫点、疫区进行禽流感防治工作时,应遵循以下防护原则:
  1.一级防护
  1)适用范围
  ①对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病死禽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②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疫点除外)的家禽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及对禽舍和其他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
  ①戴16层棉纱口罩(使用四小时后,消毒更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
  ②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家禽宰杀和无害化处理,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鞋、带橡胶手套。
  ③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2.二级防护
  1)适用范围
  ①进入医院污染区的人员;采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咽拭子的人员;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的人员;处理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人员以及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②对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③在疫点内对禽流感染疫动物进行标本采集、捕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及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
  ①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区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进行家禽的宰杀和处理时,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