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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5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5年
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
(2005年1月10日 国质检执[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4年以来,各级质监部门围绕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既有声势又讲求实效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农资专项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屡禁不止的状况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切实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根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05年全国质检系统农资专项打假工作,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突出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产品打假重点,狠抓源头,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就2005年农资打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要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抓住农时,在春耕、备耕前和秋播、秋收前,组织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根据实际,以农民投诉农资质量问题多的地区为重点地区,选择100个村庄作为农资质量跟踪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随机抽取农民采购或使用的产品,并进行免费检测。将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
  (二)查办坑农害农大案要案。要把查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作为农资专项打假的重中之重,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深入推进农资专项打假工作:一是严查制造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和农药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农药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违法行为;四是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违法行为;五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区域性生产劣质农资产品集中整治。总局在2004年农资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的基础上,继续以江苏连云港、四川什邡、山东临沭、湖南祁东和山西临猗化肥和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为重点,扩大整治成效,严防反弹;各地要突出化肥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重点,认真落实《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国质检执[2004]521号),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地区,制定整治方案,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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