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编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填写。
3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
34、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填写。
35、项目经理姓名: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上的姓名填写
36、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姓名:按建设主管部门“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上姓名填写。
37、总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编号填写。
38、施工总承包单位本年度第几次事故:指本企业在本年度共发生事故的起数按事故类别如:四级事故1、2、3、4…起;三级事故1、2、3、4…起;二级事故1、2、3…起;一级事故1、2、3…起填写。
39、施工总承包单位注册地: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填写至省、市。
40、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和劳务承包单位的各项内容参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填报。
41、事故人员伤亡情况中,死亡人员数量:按本次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填写,受伤人员在30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
施工人员人数:按死亡人员中属于企业的施工人员的人数填写;
非施工人员人数:与该项工程施工没有关系的其他人员或虽有关系但不是本企业聘任的人员。
42、事故人员伤亡情况中,重伤人员数量:按这次事故造成的实际重伤人数填写,其他要求参照41条。
43、施工伤亡人员情况中:
1)伤亡人员工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安全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等)、木工、瓦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管工、钳工、油漆工、防水工、通风工、吊装工、搬运工、力工、勤杂工等。
2)伤亡人员用工形式: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
3)伤亡人员文化程度:小学及小学以下、初高中(中专)大专及大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