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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2004年8月10日发布 2004年1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设立和运营中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适用于包含农产品批发交易活动的其它类型的批发市场,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产品批发市场Wholesale Markets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为买卖双方提供包括粮油、畜禽、蛋、水产、蔬菜、水果、花卉等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批发交易的场所,具备商品集散、信息公示、结算、价格形成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
  4 经营环境要求
  4.1 场门应整洁、美观,各种标识规范、清晰,应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入口。
  4.2 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便于清洗。
  4.3 交易厅(棚)应在入口醒目的位置设置标识或牌匾,标示经营的农产品类别。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4.4 应按农产品大类、保鲜和卫生要求进行分区,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蔬果、肉类、水产品、粮食、副食品和花卉等要分区,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要分区,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有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要分区,防止农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4.5 水产品和生鲜肉类交易厅(棚)内场地设施应每日冲洗,不存污水,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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