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积极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总结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的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规律。同时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普法对象的研究,特别要研究如何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新途径。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途径,探索建立法制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总局工作要点
(一)根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总局法规司、机关党委安排1—2次党组中心组学法讲座。重点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二)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关于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法新增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超范围进行行政许可、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时限进行许可活动、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
(三)总局普法办指导系统进行“四五”普法自查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进行交流和互查,并对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四)法规司完成2004年度广播影视法规汇编的编撰工作;法规司、社管司重新编写广播影视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下发全系统,保证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指定《广播电影电视依法行政读本》作为广播影视系统普法教材,协助做好发行工作。
(五)配合司法部做好第九届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金剑奖”和第十八届法制好新闻奖的评选工作。
(六)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法规司举办总局及直属单位的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总局和直属机关干部参加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座谈会,参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展览。
(七)加强对广播影视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八)加强对系统普法工作的调研和交流,通过《广播影视法制工作简报》以及座谈会等形式指导系统普法工作、交流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九)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指导、部署好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