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2005年3月28日)
为做好全系统200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
司法部印发的《二00五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办〔2005〕2号)和广电总局《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广发法字〔2001〕1058号)精神,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四五”普法收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继续深化对普法重点人员的培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广播影视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单位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信访条例》等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播影视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编辑、记者和广播影视经营管理人员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法规知识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法制频道和专栏采编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水平。
2、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各级机关严格遵守
行政许可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切实建立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保障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广播影视法规、规章,监督广播影视法规的实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加强广播影视依法管理、促进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