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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的通知

  (4)城市河湖型。城市河湖除具防洪、除涝、供水等功能外,水景观、水文化、水生态的功能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应将城市河湖景观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进行河湖清淤,生态护岸,加固美化堤防,增强亲水性,使城市河湖成为水清岸绿,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文化特色鲜明,景色宜人的休闲、观光、娱乐区。
  (5)灌区型。灌区水渠纵横,阡陌桑图,绿树成荫,鸟啼蛙鸣,环境幽雅,是典型的工程、自然、渠网、田园、水文化等景观的综合体。景区可结合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现代农业和近年兴起的服务农业进行建设,辅建以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6)水土保持型。可以在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的预防保护、重点监督和重点治理等修复范围内进行,亦可与水保大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结合开展。
  11、水利风景区的评价
  水利风景区评价应包括风景资源评价、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和管理评价4部分。
  风景资源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文景观、地文景观、天象景观、生物景观、工程景观、文化景观及其组合的评价。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环境质量、水土保持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游乐设施和环境容量的评价。
  管理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景区规划、管理体系、资源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和服务管理的评价。
  具体评价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

五、保障水利风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12、加强领导和协调
  水利风景资源是水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保护和利用好水利风景资源,是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各地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合理界定水利风景区的建设范围和保护管理范围,共同推进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
  13、加大扶持力度
  水利风景区是个新生事物,需要从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扶植。一要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理论研究,正确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二要探索、创新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妥善解决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三要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政府对水利风景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渠道投入;四要逐步加强对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的管理,促使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经营管理市场逐步规范、有序;五要适时成立水利风景区协会,引导水利风景区主动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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