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的通知
(水综合[2005]125号)
为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特制定《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请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秀美山川,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做出新贡献。
水利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
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水利风景区在维护工程安全、涵养水源、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诸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功能作用。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进一步明确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思路,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以人水和谐发展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特制定本纲要。
一、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现状
1.我国水利风景资源概况
我国江河纵横,河流众多,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大流域汇集千流万河。据统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水面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13个,500~10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18个,10~5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600余个;还有大量的冰川、瀑布、泉点及遍布大江南北的湿地等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带领人民修建了8.5万多座水库、3.9万多座水闸、27万多公里堤防,8亿多亩灌区,以及众多的水土流失治理区,这些水利工程在发挥其基本功能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为水利风景区的发展和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但长期以来,这些风景资源大多处于闲置或粗放开发状态,缺乏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危机四伏,亟待加强开发利用指导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