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渔业船泊检验局关于试行全国渔业船舶检验业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业务报表的填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责任到人,注重数据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保证管理措施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避免漏报、错报、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必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并承担业务报表的填报工作。同时要建立与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联系,报表数据涉及企业的,可由企业提供相关的数据。
  四、2004年报表的几点要求:
  1、报表数据实行年度统计,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止。
  2、报表软件:报表格式采用EXCEL软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网站(网址:www.cfr.gov.cn)下载),下载方式为点击专题专栏的“2004年全国渔业船舶检验业务报表”。
  3、填报范围:所有经我局业务核定的省(区)、市、县渔业船舶检验机构都在填报范围之内。尚未经我局审核或未成立船检机构的省市,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上报。
  4、填报步骤:第一步在船检局网站下载报表格式;第二步根据报表填写要求录入报表数据,核查数据正确后报请本单位领导审核;第三步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一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5、报送办法:采取逐级上报的方法报送,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将本省所有报表数据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将报表报我局财务处并将“报表”的电子版发至财务处邮箱。
  电子邮件地址:cjjcwc2@agri.gov.cn
  联系人:姜玫 刘云峰
  联系电话:(010)64194366、64194383(传真)
  附件:1、2004年全国渔业船舶检验业务报表
     2、汇总填报说明
     3、汇总统计(略)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2004年全国渔业船舶检验业务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统计人签字:
  上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印制

年 月 日



  附件2:

汇总填报说明

指标说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