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额完成购销企业减员任务,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据省粮食部门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省购销企业累计减员分流职工数17.7万人,占2002年底职工数23.4万人的76%,占减员分流计划的113%。其中按政策规定采取“四退一保”(即退休、内退、病退、特退和协保)措施分流职工数4.5万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流职工数13.2万人,分别占减员分流职工数的25%和75%。在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中,通过主辅分离兴办经济实体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万人,再就业率达21%。
(三)全面核实购销企业“老帐”、“老粮”,为购销企业改组改制创造条件。
2003年,河南省组织785人对实行粮食市场化改革试点的5市872个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以来的“老帐”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2004年,省政府组织近1300人,用4个多月时间对其余13市1762个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以来的“老帐”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购销企业粮食销货款不及时回笼、虚报亏损,财政部门滞留或挪用政策性补贴资金,个别部门向购销企业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推行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
在做好购销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同时,河南省加大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他们制订了把全省2600多家购销企业重组整合改制为700家左右的目标,2004年通过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转让等形式,完成重组改制企业391家,其中78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他为民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后的购销企业建立了新的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聘任制,职工竞聘上岗;职工收入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
(五)购销企业转变经营观念,在改革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
2004年河南省有1000多家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订单收购,与450万农户共建优质粮生产基地,落实粮食订单面积1800多万亩,订单收购粮食76亿斤。全省购销企业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等形式,全年共收购粮食218亿斤,其中收购夏粮116亿斤,收购价格平均每市斤比上年高出0.218元,在引导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二、河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分流安置好企业富余职工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购销企业富余职工多、分流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财力比较紧张,是粮食主产区的普遍特点。河南省通过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平稳推进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一些做法值得粮食主产省借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