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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病案、药事、感染、输血等管理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履行职责。
  2、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门质量管理、评价和监督工作。
  3、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反应和处理能力。
  4、职能部门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五)应急管理
  考核内容:
  1、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3、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医院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
  (六)信息系统
  考核内容:
  1、能够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和绩效的信息。
  2、信息系统满足医院管理和临床工作需要。
  3、医院信息系统(HIS)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规定,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
  4、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
  (七)财务管理
  考核内容:
  1、只能设置一个财务管理部门,并按工作需要科学设置会计岗位。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
  3、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医院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4、建立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加强医院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5、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
  6、建立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制度。
  7、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格管理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
  (八)建设、设备和后勤保障管理
  考核内容:
  1、发展建设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建筑布局应当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3、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4、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5、建立健全医疗设备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7、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向住院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其种类、质量能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
  8、职工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维修服务满意;医务人员及患者对后勤服务满意。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医院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标准,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可追溯制度、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评价指标
  (一)建立健全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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