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
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
(监发[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各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监察局,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
现将《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
行政许可法、
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监发〔2004〕2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把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按照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监察机关开展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
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