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2005年度“中国航海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航海科技奖”)2005年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中国航海科技奖”申报时间定于2005年3月15日至5月31日止(以收到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年度申报处理。申报要求请按修订后《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输,可在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和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上查询。
二、申报奖励项目推荐书要严格按《奖励办法》及《中国航海科技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办理:
1、项目推荐书一式四份;
2、有关技术资料一式二套;
3、项目评价简表一式三十份。
三、2005年度申报项目请按修订后《奖励办法》四类项目:(1)技术开发类;(2)社会公益类;(3)重大工程类;(4)软科学研究类,进行填写申报。
四、项目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排序规定要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
五、申报一等奖以上项目,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现场答辩采用计算机幻灯演示(PowerPoint),内容为:(1)项目名称及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2)项目简介;(3)技术创新程度;(4)项目采纳、推广、应用等情况;(5)所取得经济、社会效益;(6)对行业科技进步推动作用;(7)技术评价组织单位、日期、评价意见要点及评价专家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答辩项目、日期和地点奖在评审会开会之前15日通知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人。
六、请申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对申报一等奖以上项目,要严格按《奖励办法》中评审标准把好关。
七、申报奖励项目材料寄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