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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2005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工作;指导未完成并轨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轨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实施方案;继续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筹集资金,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在确保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用于促进再就业和帮助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并轨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步推进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并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中心并轨后的遗留问题。
  (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组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开展企业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组织技能竞赛,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继续实施《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扩大创业培训的对象和范围,加大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以就业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改革,全面推进技工学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新职业发布制度,加快职业标准制定和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规划和组织好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工作。
  (七)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改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管理制度,取消流动就业证卡管理,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广播电视入户培训和西部远程培训工程;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对接工程,加强流动就业服务,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86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25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7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9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5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00万人。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提高征缴率,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4100亿元、280亿元、1100亿元、65亿元和32亿元;加大清理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工作力度,全年清欠120亿元;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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