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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积极探索现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在工作环节上,要突出抓好动态监管、定期检验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确保在用设备依法登记,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隐患、消除隐患。在工作职能上,进一步贯彻“分类分级监管、职责重心下移”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质检部门的作用,将更多的行政许可和后续监管工作交由地方局承担。在工作重点上,既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准入把关又加强对使用环节监管,既重视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又强化在用设备定期检验。在工作机制上,要充分发挥系统内外力量,积极探索建立以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专职执法机构为补充、检验机构为支撑、法制机构为监督的安全监察综合执法机制;同时,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监察协管员工作制度,加快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在工作手段上,要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金质工程”,实施电子政务,加快建设安全监察信息网络,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现动态跟踪监督。
  (三)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特种设备重点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等资源的分布情况和工作发展需要,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重点检验检测机构。依托重点检验检测机构,带动周边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能力和技术服务实力的提升,有针对性地解决检验检测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管理机制。
  抓紧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全国特种设备产、学、研各方面专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特种设备安全科技需求。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管理体制。在科技投入方面,充分调动政府、技术机构和企业三方的积极性,形成重大的、公益性的科技项目以争取国家的支持为主,检验检测应用技术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主,生产实践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组织相关企业攻关为主的科研局面;在科研立项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总局每年公布当年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鼓励有能力的机构竞争研究项目,经专家评审后下达研究任务;在科技应用方面,探索科学的科技工作评价及科技成果的评审机制,及时发布科技应用推广目录,制订配套措施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在法规规范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积极采纳先进、可靠的科技成果。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科研平台。通过安排重点研究项目,建设一批能够承担大型设备技术开发和重大课题研究的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实验基地,为科技研究提供实验设备和场地,并在研究过程中建设并逐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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