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筛选依据
项目审核委员会筛选项目的主要依据是:
1、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先领域,其中包括:
(1)《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和优先领域;
(2)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中的重点和优先领域;
(3)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促进中部崛起”政策要点;
(4)“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5)“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6)“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7)“中国人口与发展纲要”;
(8)“全国生态环境纲要”;
(9)“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等。
2、援助方对华发展合作的优先领域和资金规模;
3、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合作条件;
4、项目受援工作主管部门的管理与实施能力,其中包括:项目单位的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中方配套资金落实能力。
五、项目立项程序
┌───────────┐
│项目申报单位 │
└────┬──────┘
│
↓
┌────────────┐
│项目申请(含项目建议书)│
└────┬───────┘
│
↓
┌──────────────┬────────────┐
│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
│外事归口部门 │主管部门 │
└─────────────┬┴────────────┘
│
↓
┌───────────┐
│商务部(国际司) │
└────┬──────┘
│
↓
┌───────────┐
│援助国驻华使馆或国际组│
│织驻华代表处 │
└────┬──────┘
│
↓
┌───────────┐
│政府年会或援助国/国际 │
│组织批准 │
└────┬──────┘
│
↓
┌───────────┐
│项目考察及可行性研究确│
│定项目内容和规模 │
└────┬──────┘
│
↓
┌───────────┐
│项目换文、备忘录或草案│
└────┬──────┘
│
↓
┌───────────┐
│商务部与援助方代表签署│
│项目文件(换文、备忘录│
│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