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4年第2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一批共计11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等1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1),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监督实施、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修改、废止。
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等6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解释、修改。
三、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批准外资银行驻华代表处展期申请的通知》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3),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同监督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
01
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02〕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