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
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体政字[200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总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有关科教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体育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安排,今年局管体育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从3月7日开始, 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着重研究体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项目申请负责人当年只能参与申报1个项目,其他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项目的申报。尚未结项验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局管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05年局管项目。
三、2005年立项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从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计算)。有特殊研究期限要求时,申请人可在申请书中提出,经批准立项后执行。
四、根据各有关方面意见制订的《2005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后),供申报参考。申报人如果认为有其他需要列入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课题,也可自拟题目提出申请。为及时引进国外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鼓励和提倡对国外著作的翻译和研究。
五、《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体育软科学网站同时发布,可自行下载。国家体育总局网址:www.sport.gov.cn;中国体育软科学网址:www.chinasss.org。
六、申请书要求一律一式4份,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邮寄申请书时,请在信封上标注“项目申请” 字样。每项申报须交100元评审费,请从邮局汇款到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