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失效]

  第六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 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第二章 资质申请条件

  第八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二)三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六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二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八百万元,至少有一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一百五十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已取得乙级资质,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
  第十条 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二)两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四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四百万元,至少有两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五十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已取得丙级资质,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
  第十一条 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二)一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三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乙、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甲级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乙级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丙级资质的申请可即时受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