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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三: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试卷订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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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自治区、直辖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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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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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  保险原理与实务 │   保险公估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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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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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袋数 │ 30份装   │          │           │
│     ├───────┼──────────┼───────────┤
│     │ 10份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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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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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收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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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每个考场考生不得超过30人,试卷和答题卡按照每个考场独立包装。保监局在试卷征订截止日前将加盖印章的试卷订制表传真至天津市天泰印务中心北京办事处。天泰印务中心北京办事处电话:010—82239550;传真:010—82239551。

                          保监局经办人签字:
                          (加盖保监局印章)
                          日期:

  附件四: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

考试试卷签收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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