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和印发《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和
印发《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建办质[2005]7号)


有关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为及时了解各地地铁安全工作情况,掌握地铁安全工作形势,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促进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地铁安全运营,建设部决定建立全国地铁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
  请各有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地铁运营主管部门、地铁运营公司分别确定一名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登记表(附件一),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联系人:贾抒,联系电话:010-68393376,传真:010-68393007
  现将《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工作办法》(附件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工作办法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
┃  姓名  │           │ 性别 │          ┃
┠─────┼───────────┼────┼──────────┨
┃职务、职称│           │出生年月│          ┃
┠─────┼───────────┴────┴──────────┨
┃ 工作单位 │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
┃ E-mail │           │ 传真 │          ┃
┠─────┴───────────┴────┴──────────┨
┃               工作简历              ┃
┠─────────────────────────────────┨
┃                                 ┃
┃                                 ┃
┃                                 ┃
┃                                 ┃
┃                                 ┃
┃                                 ┃
┗━━━━━━━━━━━━━━━━━━━━━━━━━━━━━━━━━┛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