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统一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治水方针,保证城乡供水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水务统一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贯彻中央治水方针的实际行动,是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成功实践,是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水务统一管理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律的客观要求,符合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流域性和循环可再生性是水资源区别于其他资源的重要属性,水资源始终处在降水--径流--蒸发的水文循环之中,要求对水资源的利用形成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处理回用的系统循环,对区域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水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造成涉水规划难协调,水源工程和供水、节水设施建设难同步,水源配置和供水调度难统一,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难一致,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对水务生产关系的要求。只有实行水务统一管理才能有效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矛盾。
水务统一管理是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体制保证。《
水法》明确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资源管理是对水资源量、质、温、能的全要素管理,对水资源治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的全方位管理,对水资源供给、使用、排放的全过程管理,因此在水资源统一管理基础上的水务统一管理是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的体制保证。
水务统一管理是水务行业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率稳步提高,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城市化地区水资源总量少、利用效率低,用水集中、排污量大、处理不足,水安全保证程度不高,只有对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城市为重点的水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水务管理就是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要对城乡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对辖区范围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涉水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水务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在行政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涉水行政事务统一管理,推动一体化的水服务体系建设。水务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涉水行政事务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涉水行政职能,提高水行政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逐步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责权明晰、运转协调的水务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运行机制;建立发挥体制优势、强化行业管理的水务政策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