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工作,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积极稳妥推进并轨。一是按照2005年基本完成并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未完成并轨地区的工作指导。一季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汇总制定并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要点,逐省指导制定并轨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在并轨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同步推进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工作。三是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费。指导各地继续采取月度统计、季度分析、重点监控、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手段,巩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成果。四是抓紧研究并轨后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和工作思路。
(二)开展再就业政策效应检查评估,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扩展问题。上半年,指导各地并组织各部门自行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三季度国务院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和扩展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四季度,部署下一阶段就业工作。
(三)推动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试点工作,指导推动解决“三难”就业问题。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妥善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试点工作,重点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再就业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多渠道探索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再就业及相关问题。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跟踪了解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等“三难”问题,结合总结地方经验,研究提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特别支持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人本服务,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人本服务,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在年初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在继续做好“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工作基础上,突出做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稳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指导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更多的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二是在春节后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开放一批公共职介机构,推荐一批诚信民办职介机构,表彰一批优秀民办职介机构,打击一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三是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免费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等工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培养职业指导员、职业信息分析员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队伍。五是通过制定评估标准,总结各地平台建设经验等措施,指导各地继续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六是总结交流各地实施“新三化”和开展人本服务工作经验,分类指导,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和人本服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