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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控司关于下发2005年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6、对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的结核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6月底前完成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查痰点,加强结核病防治及实验室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TB/HIV、MDR等试点工作。对HIV感染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在部分地区开展涂阴病人免费治疗。以省为单位,病人发现率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要达到100%。
  7、落实《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制订和下发部门血防专项规划(项目)。在开展人畜查病、治病、查螺、灭螺的同时,推广“以机代牛”、“牲畜圈养”、改建卫生厕所和建沼气池等措施,实行标本兼治,发挥综合治理项目的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制订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技术方案和管理办法、血防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血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抓紧制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进一步规范对急性血吸虫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实现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网络直报。尚未控制流行的县(市、区)约30%的行政村达到疫情控制标准。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血防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8、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计划免疫工作的督导和检查,阻止计划免疫工作滑坡趋势。做好《预防接种条例》的颁布实施准备工作,修订《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库。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预防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和输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发生和流行。研究进一步控制麻疹的对策和措施。在重点地区,逐步将乙脑、流脑等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制定乙肝防治规划,加强新生儿乙肝免疫工作,提高首针免疫及时率,在重点人群中推广乙肝疫苗免疫,落实血液管理和安全注射等防范乙肝医源性传播的措施。
  9、加强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监测,落实重点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暴发流行。在麻风流行较重的省份及东部地区流动人口中开展麻风线索调查,对已治愈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随访。制定重点地区狂犬病防治方案,与公安、农业等部门联合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落实高发和重点省份流行性出血热防治措施。开展重点地区疟疾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疟疾联防联控和流动人口疟疾防治管理试点以及重点寄生虫病干预试点,探索重点寄生虫病健康教育干预模式。
  10、制订《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行动计划,做好地方病重点地区病情调查、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第五次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和水源性高碘地区调查,消除碘缺乏病未达标省要争取基本达标。完成全国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情况调查工作,加大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防治力度,开展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地区改炉改灶工作、水砷中毒科研工作。支持大骨节病、克山病重点地区的病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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