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对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
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309号)
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我部对14家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14家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规定要求,我部准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将对14家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1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2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三、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3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四、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4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五、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5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六、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6
有效期: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5日
七、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证书编号:(建)JZ安许证字[2004]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