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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上报移动式压力容器全国数据信息工作的通知

  010-82841070 田瑞 邮箱:trui@cnisn.com.cn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IC卡发卡系统数据上传操作方法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换证情况汇总表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移动式压力容器

使用登记证)》IC卡发卡系统数据上传操作方法



  第一步:通过拨号、ISDN、ADSL或宽带方式将发卡用计算机系统连接到互联网;
  第二步:运行《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使用登记证-省级技术监督局发行管理系统》,如下图,选择菜单[系统]->上报发证数据
  第三步:通过设置发证时间,点击[查看数据]查找(圈定范围)出要上报的数据,如下图,点击[在线上报]即可,之后需要等待一定时间(切勿关机或离线;等待时间与本地网速和一次上报数据数量有关),系统便将所查找(或圈定)出的数据上报到总局相关数据服务器,该工作完成后系统会出现提示,之后退出系统即可。
  注意,虽然系统已经设置了处理重复上报的自动识别功能,但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反复点击[在线上报],以免造成网路拥塞。
  第四步:上报完成后,请务必对数据传输数量和时间进行电话或邮件确认。

  附件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换证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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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地区    │  2004年度│  2003年度│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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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    │     6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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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天津    │      0│     4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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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河北    │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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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山西    │     2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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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内蒙古    │     110│     95│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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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辽宁    │     60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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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吉林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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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黑龙江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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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上海    │     650│      │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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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苏    │     400│     6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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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浙江    │     40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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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徽    │     2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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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建    │     100│     2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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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西    │     3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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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山东    │     900│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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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河南    │     700│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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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湖北    │     550│      │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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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湖南    │     300│     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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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广东    │    1300│      │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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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广西    │      0│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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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海南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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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庆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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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四川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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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贵州    │     280│      │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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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云南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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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西藏    │     20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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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陕西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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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甘肃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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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青海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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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宁夏    │      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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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疆    │      0│     700│    700┃
┠──┼──────────┼──────┼──────┼─────┨
┃32 │    总计    │    7910│    2795│   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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