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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查螺、灭螺、查病、化疗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调查范围和频次
  1、现有钉螺环境
  (1)近2年查获感染性钉螺、发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产生活区等易感环境,每年查螺1次;
  (2)其他有螺环境,每年调查1/3面积。
  2、可疑环境
  与有螺水系相连或与现有钉螺环境毗邻、引进有螺区植物、水生物的环境以及洪水淹没区等可疑环境,每年查螺1次。
  (二)调查方法
  选择春季或秋季适宜时期开展查螺。
  1、现有钉螺环境
  (1)易感环境: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查螺(江湖洲滩环境框线距20-50m,其他环境框线距5-10m)。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2)其他有螺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根据植被、低洼地等环境特点及钉螺栖息习性,设框调查)查螺。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2、可疑环境
  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查螺,若检获活钉螺,再以系统抽样进行调查,检获框内全部钉螺,并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三、药物灭螺
  (一)灭螺范围和频次
  1、湖沼地区的易感环境,每年灭螺1-2次。
  2、山丘地区和水网地区的各类有螺环境,每年灭螺2-3次。
  3、计划环境改造的有螺环境,在工程实施前,进行药物灭螺1-2次。
  (二)灭螺药物和方法
  选择3-11月适宜时间实施药物灭螺。灭螺方法为:
  1、喷洒法
  采用氯硝柳胺进行喷洒,用药量2g/㎡,用水量1000ml/㎡。
  2、浸杀法
  采用氯硝柳胺浸杀灭螺,用药浓度2g/立方米,至少稳定水位浸杀3天。
  3、其他有效灭螺方法
  四、人群查治病
  (一)对象和频次
  1、一类村
  每年对6-65岁常住居民采用询检法查病1-2次,受检率达90%以上。询检阳性者即给予化疗12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2、二类村
  每年传播季节结束后1个月,对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使用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受检率达90%以上。血清学检查阳性者即给予化疗1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3、三类村
  每2年在传播季节结束后,对有疫水接触史的6-65岁常住居民用血清学方法查病1次,受检率达90%以上。血清学检查阳性者即给予化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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