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6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28日)废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4年
《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4]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
关于开展2004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266号),在省局初选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国内数百名医药学专家,本着“调入从严,调出慎重,调整必须有据”的原则,对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价格及可获得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并经我局审核确定了调出、调入品种。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中成药为1260个品种,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为773个品种,总计为2033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