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北京市窦店镇等55个镇为
“国家卫生镇(县城)”的决定
(全爱卫发[20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在党的十六大精神鼓舞下,各地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把创建卫生镇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使这项“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促进文明村镇建设”的活动得到全面发展,取得了加强卫生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群众防病能力的明显成效。
2004年,在近年创建卫生镇工作的基础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了58份省级卫生镇(县城)的材料,向全国爱卫会推荐命名为国家卫生镇(县城)。
按照
国家卫生镇考核命名办法,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按照《
国家卫生镇标准》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组团对推荐的部分省级卫生镇(县城)做了现场调研考核。在综合评选的基础上,全国爱卫会经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窦店镇等55个单位为“国家卫生镇(县城)”(名单见附件)。至此,全国已命名国家卫生镇(县城)196个。
创建卫生镇工作是新时期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保护和不断增进广大农民健康的需要,必须全面规划,城乡联动,以镇促村,整体推进。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提高村镇的文明卫生程度和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使创建卫生镇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各级爱卫会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坚持《标准》,分类指导,消除创卫工作中的不健康因素,促进创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
2004年命名国家卫生镇(县城)名单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房山区长沟镇、怀柔区汤河口镇、怀柔区杨宋镇
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