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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431号——批准21个质检中心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431号)
根据《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
》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等21个质检中心符合《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本条件
》的要求,现批准为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并颁发授权认可证书,准许刻制(或继续使用)部级质检中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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