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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二)确立以人为本、权责一致的管理理念,积极创新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制度等,积极探索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新型工作机制,尽量方便人民群众。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明确列出每一行政许可项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设立的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条件、程序、期限、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等事项。
  (三)建立健全实施交通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部将于近期公布施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以便及时纠正和查处交通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交通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使交通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地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总结前一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促进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交。切实树立交通主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7项)
  2、国务院对交通部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目录(6项)、国务院对与交通行业相关的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目录(1项)
  3、交通部依法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9项)
  4、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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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取消审批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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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港航设┃
┃   │施更新改造项目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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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除重大项目和国家明令限制之外)的基本建┃
┃   │设项目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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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部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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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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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交通部直属公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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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异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服务业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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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道路货物运输线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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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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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国内水运企业(含合资、合作水运企业及服务企业)更名和注销 ┃
┃   │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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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增减船舶运力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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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含内支线)、班轮航线更换船舶、挂港┃
┃   │顺序、调整班期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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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国际海运及海运辅助企业更换法人代表和变更企业名称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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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外国航商驻华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变更企业名称和注册资金的 ┃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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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国内水运企业增加船舶运力(客船、危险品、进口二手船除外),┃
┃   │国际船舶进入国内市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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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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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水运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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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进口二手船(客船和危险品船除外)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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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带头人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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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交通部系统规范化学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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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交通部中等专业学校重点专业点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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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部级示范性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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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部直属企业申请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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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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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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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由交通部审批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审查(外┃
┃   │资贷款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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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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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客船申办营业性娱乐项目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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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车辆、人员进入港区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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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港口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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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船舶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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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港口所属机动车辆管理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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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外国籍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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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海员证申办单位、审批机构资质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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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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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的资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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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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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潜水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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