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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4]2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同时兼顾货物运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商有关部门,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原则
  据预测,2005年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19.7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4%。其中:铁路1.45亿人次,增长3.5%;道路17.9亿人次,增长3.5%;水运2700万人次,与上年持平;民航1260万人次,增长12.5%。为了确保旅客运输需要,同时做到兼顾货物运输,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抓好抓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经委(经贸委、发改委)、铁道、交通、民航、城建、公安、劳动保障、旅游、工商、教育、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地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的办公室设在经委(经贸委、发改委)或综合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各运输部门应根据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三、合理安排运力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2005年春运旅客特别是学生和民工客流的特点,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适时加开车船、飞机,增加班次、增辟线路,满足旅客需要。对运输工具所需的油料要保证供应。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以应对气候异常等情况发生。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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