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免税时填写。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在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时,也应填写本表。
2.车主是回国留学人员、来华定居专家、购置未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填写“纳税人名称(签字)”栏。
3.生产企业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填写“生产企业名称(公章)栏。
4.“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5.“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底盘)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底盘)号码。
6.“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注明的日期。
7.“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栏,填写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号码。
8.“免税条件”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国产小汽车。
B.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车辆。
C.申请列入《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车辆。
9.符合本说明8A、8B项目条件的车辆,车购办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程序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不需要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符合本说明8C项目条件的车辆,车购办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程序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10.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五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车购办留存;一份由车购办所在地县以上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留存;一份由国家税务总局留存。
附件3: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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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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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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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照号码 │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
┠───────┼─────────────┼────────┼──────────┨
┃车辆类别 │1、汽车、2、摩托车、3、电 │厂牌型号 │ ┃
┃ │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 │ ┃
┠───────┼─────────────┴────────┴──────────┨
┃完税证明号码 │ ┃
┠───────┴─────────────────────────────────┨
┃申请补办理由及有关情况: ┃
┃ ┃
┃ 纳税人签字(盖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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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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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接收人: │接收时间: │车购办(印章): ┃
┃ │ │ ┃
┃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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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栏,在表中所列项目中划√。
6.“厂牌型号”栏,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中注明的产品型号。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车购办留存。
附件4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