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00四年一季度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的通知

  3、累计向349.9万职工发放了个人贷款。
  发放个人贷款人数较多的是上海72.2万人、江苏36.4万人、浙江28.1万人、天津19.1万人、北京18.2万。本期发放贷款人数排在前几位的是上海24079人、江苏23724人、辽宁17899人、浙江17842人;最少的是兵团205人、西藏271人、陕西402人。
  4、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42.39%。比例超过50%的有上海86.11%、北京71.24%、浙江67.21%、天津65.50%、青海53.55%、辽宁50.40%等6个省市;不足10%只有西藏7.94%,不足20%的省市有山西10.23%、河南10.28%、海南10.96%、新疆12.52%、贵州13.24%、甘肃13.74%、重庆15.34%、陕西15.76%、河北16.24%、兵团18.20%、山东19.35%等11个省区市。
  5、个人贷款逾期贷款额为3.95亿元。
  个人贷款平均逾期率为0.23%。逾期率最低的为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兵团不足万分之三;逾期率最高的有青海4.22%、山西3.39%、云南2.63%、湖南2.14%、贵州1.85%均超过1%。
  个贷余额增长率和归集余额增长率均排在后十位的有陕西、甘肃、兵团。
  (二)项目和单位贷款
  1、项目和单位贷款余额为69.47亿元,较去年年底的69.88亿元减少了0.41亿元。浙江、西藏、兵团贷款为零。
  2、机构调整中发现以前漏报,致使项目和单位贷款增加,漏报、少报的有,四川1.09亿元、湖南0.28亿元、吉林0.18亿元、广东0.06亿元、福建0.05亿元。
  3、项目和单位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1.73%。比例最高的天津达到8.44%,超过2%的有云南4.51%、四川4.13%、湖南3.28%、贵州2.64%、湖北2.30%、河南2.27%、山西2.21%、山东2.14%、黑龙江2.04%。
  四、购买国债情况
  (一)购买国债余额为322.36亿元,较去年年底285.68亿元增加36.68亿元,增长12.84%。北京、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新疆11个省区的国债余额超过10亿元,其中江苏为44.88亿元。
  (二)购买国债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8.01%。重庆、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新疆14省区市和兵团的比例超过10%;内蒙古、河南、海南、宁夏、西藏的比例在3%以下。
  五、沉淀资金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