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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印发《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指南》的通知

  (二)制定少数民族文字字符集编码国际标准。对选定的文字和符号进行形体规范,制定民族文字常用字体的字形规范。
  (三)以现有的中文平台为基础,开发符合国际化/本地化标准,支持藏、维(哈、柯)、蒙、彝、傣等少数民族语言的通用系统平台。
  2003-2007年拟立项课题:
  1.民族文字字符总集(委托项目)
  2.民族文(蒙、藏、维、哈等)常用字体字形设计与规范(委托项目)
  3.ISO/IEC10646藏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标准的完善
  4.维、哈、柯文信息交换用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修订)
  5.八思巴文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委托项目)
  6.老傣泐文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
  7.纳西东巴象形文字编码字符集国际标准
  8.基于ISO10646的维、哈、柯、傣文电子出版系统研发
  9.统一平台上少数民族文字识别系统研发
  二、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是实现民族语文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扎实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组织制定对信息化有基础意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标准化,确保民文数据传输、交流和成果共享。当前优先进行蒙、藏、维、哈、柯、朝、彝、傣等主要文种的规范标准制定工作。
  2004-2007年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少数民族人名、地名转写规范化
  目前,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及拉丁字母转写很不规范,尤其是同一人名、地名所用的汉字有多种写法和多种读音,给少数民族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进行规范的呼声一直很高。
  主要工作包括:
  1.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化。制定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包括规范总原则和各相关民族的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在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的基础上制定音译转写对音表,并收集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按规范和对音表进行译写,作为范例;组织进行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和对音表的审定工作。
  2.制定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拉丁转写规范
  2003-2007年拟立项课题:
  1.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总原则(委托项目)
  2.藏语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
  3.藏语地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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