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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治理工作的同时,还从各自的职责出发,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工作。如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组织纪律上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中央编办发出通知,对治理工作中机构编制调整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中直机关工委和国家机关工委也作出了部署;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中央党政部门授刊治理工作中的资产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在报刊治理工作中及时提出相应对策,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等。
  (四)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开展工作。中央及地方主要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做法,介绍和推广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央和各地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省级党报等媒体上公布停办、划转、实行管办分离和改为免费赠阅的报刊名单,并就有关政策问题发表了答记者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治理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拥护支持,仅中央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5000余件(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少数报刊假停办、假分离、假划转以及一些党政部门报刊交换手法摊派发行等问题,逐一核查,并作出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通过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这次专项治理“力度大,进展快,抓得实,效果好,得民心,体现了党和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为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建立了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并通过媒体公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利用职权摊派,少数报刊记者站管理混乱和违规经营,少数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明分暗不分、明转暗不转等问题,2004年初中央有关部门下发4个文件,明确规定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和县级以下单位不许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坚决制止违规建记者站以及擅自扩大记者站工作范围,坚决制止报刊社及记者站从事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报刊、拉广告、赞助或与新闻采访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目前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记者站的整顿已收到了初步成效,共停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886种,责令整改471种,暂缓登记310种;停办和注销登记记者站642家,暂缓登记176家,取缔非法记者站73家。中央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多次派出督查组,分赴全国各地,重点对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督办,坚决纠正少数地方随意变通治理要求、甚至弄虚作假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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