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化设施单位要测算本单位实施免费开放和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所需补偿和补助资金,通过土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同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规范、加强引导、积极扶持紧密结合自身业务、有利于未成年人更好地享受文化服务的经营措施,积极开发富有教育意义和鲜明特色的服务项目,并且把为观众服务的经营项目做大做活。同时争取社会资金的赞助和支持,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活力。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多渠道投入的运行格局,进一步促进公益性文化设施更好地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服务。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逐步建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中央文明委要求,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决定组成“全国公益性文化设施专项工作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成由文化厅(局)牵头,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文物局、解放军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科协为成员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专项工作小组。全国与各地公益性文化设施专项工作小组要指导、督促各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的免费开放工作,并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
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能够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有利于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潜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各有关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工作,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全国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
免费开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全国公益性文化设施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剧家正 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成 员:李盛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