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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81号--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案终裁公告

  核查期间,被核查公司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了核查小组的询问,并根据要求提供了有关的证明材料。核查小组全面核查了各公司的整体情况、被调查产品同类产品的内销售情况、被调查产品出口中国销售情况、生产被调查产品及同类产品的成本及相关费用情况,对公司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调查,并进一步搜集了相关证据。对于实地核查中收集的材料和信息,调查机关进行了核对和整理,并在最终裁定中依法予以了考虑。
  (3)听取上、下游产业意见
  初裁后,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常熟市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鹰鹏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下游企业及代理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及其另外代理人向调查机关提交关于本案的评论意见,认为初裁后,国内市场上被调查产品的销售价格上涨,下游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了正常生产。调查机关全面听取了下游产业关于临时反倾销措施对上下游利益影响、初裁及价格承诺的意见。调查机关还主动听取了国内申请人关于价格承诺最低限价的意见。
  经调查,调查机关发现,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后,被调查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价格确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而国内产业供应相对不足,给国内下游产业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综合上、下游产业的意见和最低限价的建议,为缓解国内市场供应相对不足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经协商,调查机关决定同其中5家国外生产商商签价格承诺协议,这样可以达到兼顾上下游利益的目的。
  另外,终裁调查显示,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和钱普拉斯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存在倾销行为,调查机关认为对其征收反倾销税符合公共利益。
  (4)签订价格承诺协议
  初裁后,在调查机关规定的时限内,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德国LII欧洲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瓦尔坎材料公司、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分别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商签价格承诺协议的申请和具体价格承诺协议建议书。调查机关提议法国阿托菲纳公司和印度钱普拉斯有限公司进行价格承诺。法国阿托菲纳公司回应了调查机关,印度钱普拉斯有限公司没有就价格承诺回应调查机关。经协商,调查机关与德国LII欧洲有限公司、美国陶氏化学公司、美国瓦尔坎材料公司、法国阿托菲纳公司和韩国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等5家公司就价格承诺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而与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没有就价格承诺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终止对上述5家公司的倾销调查,继续对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以及印度钱普拉斯有限公司进行倾销方面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在本裁定中。
  (5)法国阿托菲纳公司更名
  在商谈价格承诺协议的过程中,法国阿托菲纳公司通知调查机关自2004年10月4日起,阿托菲纳公司更名为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ARKEMA),并称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股东大会决议正在办理最终的登记注册手续,以证明更名的真实性,待手续办妥公司将相关资料递交调查机关。
  鉴于上述情况,调查机关于2004年10月18日向公司发放问题单,要求尽快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更名事项的具体情形和真实性等。调查机关终裁前收到公司书面答复,资料显示公司确实发生名称变更,因此,调查机关同意以阿科玛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署并执行该价格承诺协议。
  (6)发布延期公告
  2004年5月26日,我部发布延期公告,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六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4年11月30日。
  (7)最终裁定前的信息披露
  本案终裁前,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的规定,向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以及印度钱普拉斯有限公司等应诉公司披露并说明了计算各公司倾销幅度时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各应诉公司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在规定的时限之前,调查机关没有收到应诉公司提出的意见和评论。
  2、对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调查
  (1)初裁后接收书面意见和材料
  本案初裁决定公告之日起的20天内,调查机关收到了除印度外各被诉国企业和国内部分进口商及下游用户的代理人递交的对本案初裁决定的书面评论。此后申请人的代理人向调查机关递交了对被诉方评论的抗辩意见和国内产业遭受损害的补充意见,国内部分进口商代理人也递交了相关书面意见。
  (2)召开上下游企业调查陈述会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2004年4月16日,调查机关在杭州召开了三氯甲烷上下游企业调查陈述会议。三氯甲烷反倾销案的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三氯甲烷部分生产企业、三氯甲烷部分进口商和下游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对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陈述了各自的意见。调查机关认真听取了上下游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6月11日,调查机关在北京召开了三氯甲烷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本案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除印度外的各被诉方及其代理人,部分进口商和下游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及欧盟、韩国和美国政府驻华机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及国内部分下游企业对本案调查陈述了各自意见和观点,并提供了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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