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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开展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农农发[200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农机、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农业科学院:
  为了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国粮食生产恢复性增长,我部决定年底表彰奖励在今年恢复发展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粮食生产大户。现将“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评选结果在要求时限内报送农业部发展粮食生产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192898(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
  传真:010-64192865
  附: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


  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各级农业部门、农业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农民共同努力,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全面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为此,我部决定表彰奖励在今年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进一步调动各地重视粮食生产,加大政策支持和执行力度,搞好生产指导服务;激发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恢复扩大粮食面积,增加生产投入,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鼓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推广高产优质专用良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同时,在全国农业系统进一步倡导服务农民、献身农业,为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二、表彰对象
  2004年为发展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粮食生产大户,从事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农业科技推广的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
  组织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县200个。同时在200个粮食生产先进县范围内,评选10个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
  (二)先进个人
  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范围内组织评选为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100名(省级占1/3,地、县两级占2/3,含农机、农垦);在农业科研、教学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省、地、县、乡)范围内组织评选200名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含农机、农垦)。同时在200名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范围内,评选10名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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