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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4年11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精神,切实做好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精神,建设高素质的广播影视人才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培训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1、加强人才培训工作是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和发展广播影视业,关键在人才。总局党组十分重视人才培训工作,各单位都加大了人才培训力度,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才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和素质上还不能满足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因此,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根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训和管理,充分开发广播影视人才资源,为广播影视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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