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在广播影视系统开展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在广播影视系统开展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4年11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国广播影视集团:
  200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每年12月4日即现行宪法颁布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三年来,全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法效果显著。为切实开展好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宣部、司法部的部署和《广播电影电视系统2004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安排,现就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及指导思想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广播影视系统要围绕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引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遵守从业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大力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主题,努力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