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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关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机关经费的机构;
  3.筹集、使用、管理其他财政性资金和政府代管资金的单位或机构。
  (二)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抽审、调查的单位一般应包括:
  1.与被审计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有重要关联的事项所涉及的单位;
  2.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关联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
  3.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直接关联(如直接挂包)的企业、村社;
  4.其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关联事项的单位。
  五、切实把握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中央两办关于开展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评价范围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和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切实把握以下重点审计内容:
  (一)对各项经济指标,重点是分析完成率;抽查财政收支指标完成的真实性;进行纵向增长发展速度的比较分析,横向与本地区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为反映、评价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期内经济工作业绩提供依据。
  指标的选择应从当地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除了重点选择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外,还应选择一些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指标,以及社会、群众重点关注的经济指标。
  (二)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经济决策行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是:
  1.组织乡镇财政收、支具体措施的合法、合规、效益性;
  2.政府投资、筹资、出让土地、兴办建设项目以及群众重点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决策的合法、合规、效益性。
  (三)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的重点内容是:
  1.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及决算的真实、合规性;
  2.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统一核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措施的情况,以及健全、完善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措施的情况;
  3.税收征管情况;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5.乡镇党委;政府机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6.有无因违规举债、违规担保、违规投资、违规出让土地等资源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7.其他各项财政性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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