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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

  对于已经临产的孕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应暂时按照阳性结果处理,及时告知受检者并进行咨询,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产程中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如确认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
  以上服务流程参考附件1,图1~图3。
  3.预防应用抗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目前推荐使用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齐多夫定(AZT)+奈韦拉平(维乐命,NVP)联合用药)方案:即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AZT300mg,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小时AZT300mg,口服,至分娩结束;孕产妇临产后加服NVP200mg;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6mg(或混悬液0.6ml);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2mg/kg,每6小时1次,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在没有条件或在孕期/临产前没有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情况下,采用孕产妇临产后一次性服用NVP200mg,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的预防用药方案。
  选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孕产妇自身、孕产妇及丈夫以往是否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及用药时间,可能产生的耐药性及毒副反应等因素。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如有抗病毒治疗指征(CD4<250个细胞/立方毫米),推荐使用AZT+3TC+NVP联合用药方案。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保健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在阴道分娩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操作。
  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的机会。但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实施择期剖宫产术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产后应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追踪管理。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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