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系统开立开户(或变更等)审批件,并打印盖章。
(四)企业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银行要核对批件,并为开户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办理开户手续。
(五)银行每个工作日要将前一天的新开户(或变更)情况,按总局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要求上报各级外汇局。
(六)企业按外汇管理的规定到银行办理各种外汇资金的交易,银行每个工作日要将前一天的交易情况,按总局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要求上报各级外汇局。
(七)各级外汇局要对银行上报的各类数据进行考核,对于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要及时反馈银行,银行要及时修改并重新上报。
(八)各级外汇局依靠银行上报的数据实施管理和监测分析。
二、明确岗位职责
在账户系统推广使用后,账户管理由手工操作变为电子化处理,管理手段从以审批为主扩展为审批、监测、统计分析并举,业务操作也由管理部门扩展到包括综合、统计、技术等多个部门以及银行的协作。按照账户系统的操作流程,各分局应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综合部门:负责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检查、用户授权管理等工作。
(二)国际收支部门:负责代码标准化工作,包括金融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含外汇局代码)、国家代码、币种代码及其他相关代码(包括临时机构代码)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等。
(三)经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经常项目账户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更新和维护开户企业的档案、账户审批管理、账户监管和统计。另外,账户数据采集和日常的数据质量监督、考核等工作统一由经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
(四)资本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资本项目账户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更新和维护开户企业的档案、账户审批管理、账户监管和统计。
(五)技术部门: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各银行要按账户系统上报数据的要求,将账户数据填写、采集以及上报纳入日常账户业务操作管理范畴,制定账户系统数据上报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职责。
三、完善系统功能
根据账户系统数据清理和日常运行维护需要,总局对账户系统进行了完善和升级,重点是:
(一)开发外汇账户辅助工具软件(简称工具软件),解决非正常业务流程产生的数据质量问题以及满足其他特殊需要。
(二)开发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简称交互平台),建立各级外汇局和银行之间的交互渠道,解决银行数据上报、信息交互以及数据质量考核问题。
(三)完善和增强监管功能,综合发挥账户系统和账户二期的功能,提高账户管理水平。
账户系统数据清理过程中,要通过推广使用上述系统,提高数据清理的效率,达到数据清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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