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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信息中心联系人:陈中亮、牟传兴
  联系电话:(010)68402122、(010)68402047
  经常项目管理司联系人:朱奇
  联系电话:(010)68402378
  资本项目管理司联系人:周海文
  联系电话:(010)68402366
  国际收支司联系人:卢之旺
  联系电话:(010)68402374

  附件:

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方案

1 前言

  1.1 背景
 
 随着我国国际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外汇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借助账户对外汇资金流动进行全面、及时、有效地监测成为外汇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近年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系统)和“外汇账户统计和分析系统”(以下简称账户二期)的逐步推广应用,一套完整的对公单位外汇账户业务处理体系、数据采集体系和统计分析体系已基本建成。但目前的账户数据质量仍存在一定问题,从而影响账户系统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了切实发挥账户系统在监测外汇资金流动和对外服务中的效用,全面、认真地对账户数据进行清理,提高数据质量成为当前外汇局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1.2 清理思路
 
 本次账户系统数据清理工作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清理核对为切入点,按照“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完善系统,建立制度”的思路来进行。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积极配合此次数据清理工作。
  通过数据清理,一方面要提高账户系统的数据质量,为建立外汇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账户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今后不再积累出现新的数据质量问题。
  一、统一规范账户管理操作流程
  在账户系统推广应用后,外汇账户的管理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各级外汇局维护好账户系统运行需要的各种基础代码信息,包括地区代码信息、金融机构代码信息、外汇局代码信息等。
  (二)需要经各级外汇局审批开立的外汇账户,开户企业首先要在各级外汇局建立企业档案,在以后办理其他审核业务时要及时更新和维护企业档案资料。
  已试行“企业综合业务IC卡系统”的地区以及该系统进一步完善推广后,账户系统中的企业档案应直接从IC卡系统引入,避免企业多次提供有关资料。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局企业档案信息库,各级外汇局应在柜台设置专岗,统一受理、接受和保管企业到外汇局开办业务时需提供的档案资料,并按有关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转换成电子文件,供各管理系统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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