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建立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走访、回访制度,增强打假工作的凝聚力。通过走访、回访等形式,定期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打假工作情况,了解原料、生产、运输、流通、销售等各监管环节信息,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假冒伪劣线索,促使打假工作信息畅通、相互协作。
三、运用行业协会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行业协会进行同行业间的相互监督,与质监部门共同实施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通过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开展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等培训,使企业加强自律,提高产品质量。定期通过座谈、咨询、访问等形式,征求行业协会对质监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反映的假冒伪劣线索,及时组织查处。
二是要运用行业协会监督同行企业制假制劣失信行为。要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可聘请其作为质量监督员,并利用其对同行业产品质量和制假特点比较了解的优势,监督和报告同行企业制假制劣等失信行为。要经常与名优企业、被侵权企业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建立联手打假工作机制,将制假售劣企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推动形成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三是要积极推动成立行业协会。对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支柱的行业,要积极建议和推动有关部门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对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企业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等不规范行为和违法活动进行抵制和监督,形成共谋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要以“两抓两提高”为契机,围绕实施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重点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要切实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要切实把建立和完善打假监督员制度、依法与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打假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和运用行业协会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作为实施辖区打假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制定有关规章,以求实的态度,过细的作风,狠抓落实。假冒伪劣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质监部门尤其要抓住“阜阳奶粉事件”的有利时机和社会效应,尽快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搞好执法保障,确保打假有力。省和地市局要多为县级局排忧解难,抓紧落实行政执法“吃皇粮”有关政策。要根据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相关要求和财政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对打假监督员、打假协管员和巡查、报告有功的街道办、居(村)委会等,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