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服务内容:填写住宿、加油、汽车修理或餐饮,也可选择多项。
六、特大型桥梁、危险桥梁、特长隧道及长隧道明细表(交公路24、25、26表)
1、本表目的:反映所有特大型桥梁、危险桥梁、特长及长隧道的基本情况。
2、填报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特大型桥梁、危险桥梁、特长隧道及长隧道。
3、填报说明:
(1)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特大型桥梁、危险桥梁、特长隧道及长隧道应逐座填报,表中合计数应与交行统2表~3表中的相关指标栏内的合计数字相一致。
(2)桥梁所跨地物:公路桥梁所跨地物的名称,其中所跨地物为河流的,应填写具体的河流名称。
(3)荷载等级:新建桥梁按新标准执行,原有的桥梁维持原标准。
(4)危险桥梁应为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H112004)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七、公路水毁损失情况统计表(交公路27表)
1.本表目的:反映公路及公路构造物等的水毁情况和因水毁造成的损失情况。
2.填报范围:各地公路部门列养的公路,含国、省、县、乡公路,及公路交通部门管养的专用公路。
3.填报说明:
(1)水毁数量是指当年水毁发生以来至报告期的水毁累计数。
(2)水毁损失的金额系指被毁构造物的现值,不包括修复时提高标准以及临时修的便桥、便道费用。
(3)水毁数量中的“/”前后内容应按照项目的计量单位填写。
(4)“国道、省道中断条数的明细”的填写方式为“路线编号/中断处数、路线编号/中断处数”,且合计与汇总数保持一致。如国道、省道公路中断次数为“10处/3条”,明细数可填写为“G101/2、G320/4、S109/4”,其中10处=2+4+4、3条中断的公路为G101、G320、S109。
(5)平时水毁报表也应按本表式填报并附断交公路的详细情况说明。
八、公路标志、标线情况统计表(交公路28表)
1.本表目的:反映公路标志的设置情况及公路标线划设情况。
2.填报范围:各地公路部门所管养的国、省、县、乡公路及代管的专用公路,包括县乡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公司、经营企业所管养的公路。
3.填报说明:
“公路标志设置情况”,“公路标线划设情况”中的“齐全”是指符合国标GB5768标准的路段。
九、公路绿化情况统计表(交公路29表)
1.本表目的:反映已绿化情况及当年公路绿化工程、更新采伐情况及资金投入情况。
2.填表范围:各地公路部门所管养的国、省、县、乡公路及代管的专用公路,包括县乡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公司、经营企业所管养的公路。
3.填报说明:
(1)可绿化里程是指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能栽植和自然生长乔木、灌木或花草的路段。
(2)已绿化里程是指截止本年底按设计标准栽植了乔木、灌木或花草,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标准要求,生长正常的路段。
(3)已绿化里程=乔木里程+花灌木里程+草坪里程(花灌木含绿篱)。
(4)对于同时栽植了乔木、花灌木的路段,以主要植树品种进行统计。
(5)本表中的公路总里程、可绿化里程、已绿化里程的合计数,要与交行统1-2表中相关栏内数据一致。
十、公路养护质量统计表(交公路30-1、30-2表)
1.本表目的:主要反映公路养护质量和路况情况。
2.填报范围:各地公路部门及其他公路管养部门(县乡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公司、经营企业等)养护的公路里程。
3.填报说明:
(1)交公路35-1表填报“普通公路”情况,即不含高速情况;交公路35-2表填报“高速公路”情况。
(2)列养里程:指经常性、季节性养护的公路里程。
(3)全部养护里程应按月检查评定,养护总里程>=实际评定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