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制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
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协商解决事项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附件2:
《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填写说明
一、《代理报关委托书》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
海关法》要求提交报关企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证明。
《代理报关委托书》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委托报关协议》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单位)经办人员与报关企业经办报关员按照《
海关法》的要求签署的明确具体委托报关事项和双方责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分正文表格和背书两大部分。
三、规范统一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纸质格式,是将两个独立的文件印制在一张A4无碳复写纸上,一式三联,由中国报关协会监制。
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要求,《代理报关委托书》和《委托报关协议》作为代理报关时报关单的必备随附单证使用。其编号为13位阿拉伯数字。第一个2位数表示所在直属海关关区代码,第二个4位数表示年份,剩下的7位数是代理报关业务的流水号。
五、双方经办人员应在开始委托报关操作前认真填写格式化《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并签字、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六、《委托报关协议》正文表格分必填项、补填项。没有标记的各项为必填项,应在签署前填写;标明“*”的各项为补填项,应在本协议作为报关单随附单证递交海关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