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42号)
近期,国内某家公司从日本进口一次性残次品纸尿裤/尿布,进行加工后在国内销售,对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隐患。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号),现决定对进口纸尿裤/尿布采取以下措施:
一、自2004年10月15起,各检验检疫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HS4818项下的进口一次性纸尿裤、纸尿布实施监督抽查,其中对以残次品品名申报的货物实施批批检验。
二、各检验检疫局要按照GB15979-2002《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对进口一次性纸尿裤/尿布实施检验。
三、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进口一次性纸尿裤、纸尿布的检验监管工作程序,对货物来源、贸易关系人等基本货物状态做好记录,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