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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巴基斯坦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
《巴基斯坦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2004年7月30日 国质检动函[2004]62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关于印发<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芒果的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3]900号)的有关规定,现印发《巴基斯坦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动植司报告。

  附件:

巴基斯坦芒果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关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芒果的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2003年11月3日签署)。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芒果(Mangifera indica),英文名称:Mangoes
  三、允许的产地
  巴基斯坦境内经巴基斯坦食品农牧部(MINFAL)注册的果园。
  四、批准的包装厂
  M/S Questpack Pakistan (Pvt) Ltd.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桃实蝇Bactrocera zonata、芒果果核象Sternochetus mangiferae、芒果果肉象Sternochetus frigidus、芒果白轮蚧Aulacaspis tubercularis、灰白片盾蚧Parlatoria crypta、东京蛎蚧lepidosaphes tokionis、突胫果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煤炱病Capnodium ramosum、芒果畸形病Fusarium moniliforme var.subglutinans。
  六、装运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芒果必须来自MINFAL注册果园。
  2.在芒果生长和收获期,MINFAL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和调查,确保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得到控制,并在每年出口季节开始前,向AQSIQ提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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